国双科技祁国晟:在赋能数智化转型路上不断夯实“底座”******
■文/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审前过滤、阅卷审查重点标注与高亮识别、文书自动生成、智能文书校对……这是我们在国双科技北京总部展厅一角看到的一幕,这里系统展示了大数据赋能“智慧司法”建设的生动实践。
通过使用智讼系统,原来一位法官要做4个小时的案件,现在仅需要10分钟。作为中国领先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双科技不断发挥在该领域积累的技术能力,在政府及央企数字化转型中发力探索。
回顾国双科技的创业经历,也正是国内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以及技术赋能行业的缩影。如果把时间指针倒回到千禧年初,此时中国互联网发展已10年有余,在网易、搜狐、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公司掀开时代帷幕之后,一批又一批互联网弄潮儿投入巨大蓝海。国双科技创业团队便是其中一员,成为时代洪流中的开拓者。
迭代的是技术,不变的是持续积累
见到国双科技创始人、CEO祁国晟,是在展厅旁边的一间会议室里。经历了行业的初创、发展、变迁,此时的祁国晟多了不少沉稳和淡定。他背后的国双科技成立于2005年,英文名叫“Gridsum”,是“Grid”(网格)和“Sum”(求和)两个单词的合成,代表用并行分布式架构Grid处理加法Sum运算。
17年前的这一命名逻辑,始于祁国晟对于分布式计算的敏锐技术预见。这一思考,也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网络架构升级及信息技术落地的当下逐渐得以验证。
“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并行且可以并行化运算的数据仓库系统,可以拿来服务新一代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企业需求的‘底座’。它支持了当年很好地服务世界500强外企。”祁国晟回忆。
团队成立之初,国双科技将服务客户聚焦于大型及超大型企业。在最初为上百家世界500强企业提供大数据处理SaaS的服务中,积累了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并在不断衍生迭代中将SaaS从应用变成平台,推进自主SaaS软件的PaaS化发展,实现了国产软件技术的产品化推进。“当时百分之八九十的业务是服务500强企业。但是现在一半的业务是这些,其他一半是央企。”祁国晟说。
迭代的是技术,不变的是一以贯之的创业理念。伴随国内消费互联网产业不断发展,国双科技经历了基础算力积累期、智能算法成熟期、产业场景贯通期。这三次重大业务转型,在外部看来都是跨越式甚至是进入完全不同的赛道。但就自身而言,国双以科技力解放社会生产力、以科技劳动迭代生产关系的初心从没变过。
“我们的发展战略还是和在上市时招股书里写的一样——要把‘底座技术’抽出来产品化,然后去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企业的需求……”祁国晟提到,以前服务500强企业时发现,平台软件“底座”不会购买中国软件公司的产品,但在中国做业务时需要购买一些SaaS、应用,以适应中国的互联网环境。
2016年以后,国双用三年的时间把积累十几年的能力“底座”,转变成了一个平台级的软件,这也带动了国双客户结构的转变。“大量央企在目前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信创要求下,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浪潮下,平台软件实实在在地给企业带来利益与价值。”
2022年开年伊始,国双科技呈现出强劲的业务增长态势。截止目前,2022年合同订单额接近10亿元人民币,并在不断增长中。
打造智能化转型的“底座”工具集
“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概念很宽泛,我觉得它应该是在新的信息科技时代,可以做到大幅地解放生产力。”祁国晟这样判断。
在产业数智化转型浪潮中,油气田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和工业基础,始终追求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2019年,国双与某超大型油田企业开展了石油炼化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探索。
在转型过程中,数据壁垒、数据安全等问题备受关注,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央企的转型更为谨慎。对于国双科技的核心优势,祁国晟概括为以下两点:一是把很多原来条块分割、烟囱式的数据实现全面打通,数据打通以后就能够比较容易地、实时地拿到个人透明的、全面的数据;二是在智能化转型中可以比较有效地运用算法模型,一手知识、一手数据,双轮驱动很好地支持甚至部分替代脑力劳动者。
“这几年实践证明,非常有效!”基于全面感知的物联接入,数字化、智能化融合管理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数据和业务的智能协同,国双科技打造了一套全面感知、自动预测、智能调控、实时优化的产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实现了油气田企业的组织优化、效率提高、管控提升、成本降低的若干建设性目标。
“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底座’,就是一个工具集。就像去解决别人问题时,会带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工具。这就要求工具集非常完备、非常稳定好用。”在祁国晟看来,在做别人看似定制化、个性化工作时,因为有了强大的工具集,既可以让客户感到满意,又很有效率,“这个就是‘底座’的能力”。
从实践来看,任何一家大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都不止是一项技术工作,更多的是管理理念通过技术工具、信息系统的输出。而对于各行各业来说,数字化转型都不是一夜诞生,而是基于几十年技术创新的延续。“我们的优势在于过去积累的时间非常长,在积累过程中又因为种种原因,心无旁骛地去做聚焦、深耕,让我们有非常完备的工具集。”祁国晟说。
自2020年以来,此起彼伏的疫情给数字化按下“快进键”。基于国双科技解决方案,上述油气田在面临疫情带来现场减员的管控下,不仅没有因此造成对生产的不利影响,反而实现了产量不减反增的收益。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生产现场人员只能控制在30%,这种情况下数字化价值就实实在在地凸显出来了。疫情推动了数字化、智能化需求,很多央企在数字化转型以及自动化运维、数字孪生上有明确需求,给了我们很多机会。”祁国晟说。
让“底座”更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
在过往的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中,往往采用咨询、平台软件选型、实施三步走式方式推进。而在平台软件选择上,大多面临着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鉴于数据安全、本土适配、性能优化等诸多需求,亟需拥有自己的基础软件来解决“缺芯少魂”中“魂”的问题。
“我们要做的是,第一要有自己的平台‘底座’能力;第二要在这个平台‘底座’能力的边界上,滋生出来咨询,也就是和他对接的能力。”祁国晟说。
通过多年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领域的浸润,国双科技将自主可控、安全可靠数字化、智能化软件“底座”技术优势,运用于大型企业及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在夯实平台软件“底座”能力的同时,国双科技也在不断打磨基于业务场景的理解与咨询能力,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解决方案,从技术层面提升至覆盖技术工具、信息系统、IT和DT等综合输出的管理理念层面,助推大型企业实现自上而下全业务、全链路的集团级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不同于传统的病毒库、攻防,国双科技更是将安全根植于数字化产品研发的骨髓里,确保超大型企业庞杂数据处理中的安全与稳定。比如,在平台开发和应用过程中,先后开发出自主可控的数据仓库、智能CRM等大型企业应用软件,可以对SAP、甲骨文(Oracle)等国外同类产品进行升级替代,成为“国产替代”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截止目前,国双科技已拥有3000多项专利技术,并将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促进平台级软件“底座”更加成熟稳健。因此,国双科技成为工信部颁发的“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单位”,其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智能检测平台也成为“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经历创业之初的筚路蓝缕和行业转型的裂变升华,未来在深耕企业服务的基础软件领域中,国双科技将搭建包含咨询、平台基础软件、实施在内的生态系统,以对接更多政府及企业,为其提供更高效、精准、便利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一站式解决方案。“做一个成熟的基础软件企业,建立一个‘ecosystem’!”祁国晟这样说。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